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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做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9-28    来源:市粮食局
    为做好2008年夏粮收购工作,切实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德州市粮食局与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成立组织。收到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粮检字[2008]42号文件后,市粮食局立即与市发改委、市物价局沟通协调,成立了由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物价局抽调专人组成的联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三部门联合以德粮字﹝2008﹞78号文件将省局文件转发到各县市、各有关单位,督导各县(市)成立了联合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为全市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了组织保证。
    二、加强协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截至9月26号,全市共检查粮食22.97万吨,其中托市粮19.47万吨。为切实抓实抓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物价局抽调业务骨干于9月22-24日先后到夏津县、陵县、中央储备粮德州直属库进行了抽查。从检查和抽查结果看,今年各有关单位按照新的《小麦》国家标准,认真执行了《最低收购价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按时结算收粮价款,没有发现以陈充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给售粮农民打白条等违规问题。
    三、措施得力。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市粮食局、各收粮企业在监管市场、掌握粮源方面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引导粮食经纪人合法经营,采取“开渠引水,为我所用”的疏导办法,由国有粮企委托他们参与收购活动,发挥他们信息灵、办法灵活的优点,为国有粮企多掌握粮源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将他们的收购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其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二是严格审查、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并按时年检。同时对持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外来粮商实行备案制,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了粮食收购和销售台账统计上报制度,依法监督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的行为。三是积极配合工商等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扰乱粮食市场的违法行为。
    四、效果突出。为维护好德州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截至9月26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数429人次,检查经营业户982家,责令改正86例,警告18例,移交其他部门查处案件22例,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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