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完成重点县级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改造,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农村医疗合作范围,到2010年覆盖90% 以上的农民,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健全城市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成市人民医院新病房楼、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及科研楼等大型建设项目,提高市区的卫生服务水平。建立政府补贴机制,探索建立公益性医院,适当发展社会和民营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起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为主,适应不同需求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药价管理及购销秩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