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德州,构建和谐社会,既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为此,《纲要》中提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确保平安稳定,努力推进和谐德州建设”。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德州,构建和谐社会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极其重要的意义,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强力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人民群众是建设平安德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坚持抓好依法治市方略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集中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起来,把全市上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搞创建、齐心协力促和谐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平安德州,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夯实基层基础。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要进一步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政法队伍是维护稳定的主力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机制创新与制度落实并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正执法能力。
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建设平安德州,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和稳定意识,越是工作千头万绪,越要加强对政法稳定工作的领导;越是风平浪静的时候,越要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越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越要抓好稳定工作。通过健全任务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支持保障“四个体系”,把平安和谐德州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到省进京重大聚集滋事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性案件、不发生爆炸和投毒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使德州成为全国社会政治最稳定、法治环境最规范、投资环境最优良、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城市之一,让社会秩序稳定和谐,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中共德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贺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