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翠云市长代表德州市人民政府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关于德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德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怀志所作的 《关于德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德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德州市2008年市级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战士平所作的 《关于德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蔚立臻主任代表德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今后工作提出的主要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尚洪立院长所作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福祥检察长所作的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加强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