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努力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上下功夫
—强化法治意识,力求办案的良好法律效果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五年来,没有发生错捕、错诉的案件,查办的职务犯罪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2%和79%。一批各界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得以查办,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强化公正意识,努力使具体的执法办案行为都能够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五年来,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40余万元;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有关部门撤销案件84件;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案件77件142人。
——强化大局意识,始终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把党委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制约发展的难点,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既严格执法,又注意把握政策尺度,讲究办案策略;对阻碍政令畅通、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积极探索民事公诉和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347件,挽回经济损失4350余万元。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德州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866人,起诉7505人。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128人。
—加强诉讼监督,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严打不严、打击不力。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认为明显不公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省院抗诉91件,提出抗诉475件,法院已审结289件,改变原审判决233件。
三、积极防范、教育、感化犯罪,用心化解矛盾,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坚持打防并举,尽力减少犯罪,增添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用心化解矛盾。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干警的知识结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检察队伍的能力层次不断提升。二是强化职业纪律,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官职业纪律建设,广大检察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使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和检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五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五、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不懈努力
第一,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开展检察工作,执法讲政治、讲法律、讲政策、讲效果,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保护的依法保护、该挽救的尽力挽救,共同为顺利实现 “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的目标而努力。
第二,突出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坚持 “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集中力量查办影响大、危害大、党委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问题,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第三,加强思想、作风、业务、规范化和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 “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推动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的转变,树立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推动执法追求和评判标准的转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提高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队伍构成和知识结构的转变,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第四,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向党委、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联系,认真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