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日)
2006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民营经济注册资金、上缴税金、规模以上企业、新上大项目和“三个一批”等指标综合得分前6名的禹城市、陵县、德城区、乐陵市、宁津县、夏津县授予“2006年度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