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 、法律与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2)教育部教学[2002]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山东省招生委员会鲁招委[200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 、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名。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毕业生,可报考对口高等职业教育。
(4)报考军事、公安等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另有年龄要求。
3 、报考的必需材料和程序
(1)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①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查认定,中学集体统一报名。
②户口薄、身份证或军人证。
③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④艺术、体育考生须持文化准考的通知单。
⑤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2)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体检费。领取并认真填涂有关报名用表(卡)。
(3)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美术、体育、理工农艺、音乐等五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美术、音乐类的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类的考试科目与理工农艺类相同。考生无论选报那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4)报名后,要按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身体检查。
(5)报名时间:每年6月份的7、8日两天。
(6)报名地点:考生常驻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7)考试时间及科目:按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8)填报志愿时间及办法:按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的各类学生都要进行公示。
4 、纪律要求
(1)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到考生常驻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
④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对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处理
(1)对于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组织,考生或家长有意见或发现有违纪情况,可以向德州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德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反映和举报,电话分别0534—2322505、2388605。
(2)德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情况反馈及举报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