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Web 站内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中国德州办事服务面向个人学校教育办事指南 → 正文
 
普通中专招生录取
发布时间:2006-5-22    来源:市教育局

(六)普通中专招生录取

1 、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2]1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二OO二年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招字[2002]3号)。

3)山东省招办《关于印发<山东省200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办[2002]15号)。

4)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二OO二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德教字[2002]15号)。

2 、报考基本条件和程序要求

1)凡有我市常住户口,无传染性疾病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及高中在校生可以报考普通中专学校。

2)报名时须交验的证件、材料:

①初中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身份证。

③近期免冠正面同版一寸照片3张。

3)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考市属、省属、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其它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经省招办公布的“三·二”连读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等学校。考生的身体条件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链接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德州市信息产业局管理,德州市信息中心建设并维护 
Tel:86-534-2625881 内容保障:zjllsz2006@sina.com 网管:webmaster@dezhou.gov.cn
建议使用IE5.0以上  800*600分辨率浏览 鲁ICP备05030298号
Powered by dezhou.gov.cn VER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