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通中专招生录取
1 、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2]1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二OO二年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招字[2002]3号)。
(3)山东省招办《关于印发<山东省200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办[2002]15号)。
(4)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二OO二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德教字[2002]15号)。
2 、报考基本条件和程序要求
(1)凡有我市常住户口,无传染性疾病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及高中在校生可以报考普通中专学校。
(2)报名时须交验的证件、材料:
①初中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身份证。
③近期免冠正面同版一寸照片3张。
(3)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考市属、省属、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其它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经省招办公布的“三·二”连读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等学校。考生的身体条件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