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德劳社[2005]2号,2005年元月6日)
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劳社发〔1999〕87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鲁劳社办〔2003〕10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职工就医后购药等原则,经考核,确定正大医药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零售药店(见附件1)为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后,可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须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有定点医疗机构盖章证明。
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处方外配制度和配方责任制。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证明,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和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并经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发药,除处方医师外,任何人不得更改外配处方的剂量和配伍,外配处方要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各定点零售药点要按照规定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已通过市药监局现场考察并持有GSP证明的康瑞药店等7家零售药店(见附件2),待领取GSP资格证书后公布。
附件:⒈第三批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⒉待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1:
验收合格的第三批市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 、 正大医药有限公司
2 、 正大医药商场二店
3 、 颐寿连锁六十五店
4 、 颐寿连锁七十二店
5 、 颐寿连锁四店
6 、 山东老百姓大药房德州店
7 、 同安药堂
8 、 颐寿连锁三十八店
9 、 颐寿连锁十店
10 、新华鲁抗药业公司
11 、新华鲁抗医药商城
12 、颐寿连锁四十六店
13 、颐寿连锁六十九店
14 、颐寿连锁七十六店
15 、颐寿连锁七十八店
16 、颐寿连锁三十四店
17 、颐寿连锁十一店
18 、颐寿连锁三十七店
19 、颐寿连锁六十一店
20 、颐寿连锁三十六店
21 、颐寿连锁十二店
22 、颐寿连锁八店
23 、颐寿连锁十四店
24 、颐寿连锁十八店
25 、济南建联德州颐寿堂分店
26 、颐寿连锁七十店
附件2:
待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 、康瑞药店
2 、顺康药店
3 、信诺大药房四店
4 、恒泰药店
5 、新华泰康大药店
6 、乐仁平民大药房
7 、人民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