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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享受公费医疗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08-7-3 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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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德政发 [2000]157号文件规定,原享受公费医疗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医疗费,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由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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