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Web 站内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中国德州办事服务面向个人劳动就业办事指南 → 正文
 
劳动合同鉴证
发布时间:2005-9-8    来源:市劳动局


劳动合同鉴证

  1、企业持营业执照到劳动部门统一申领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动者进入企业第一个工作日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劳动者)在签约后30日内持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关资料到劳动部门进行鉴证,并交纳劳动合同鉴证费;
  4、企业在劳动合同鉴证后,将劳动合同书发给劳动者保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链接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德州市信息产业局管理,德州市信息中心建设并维护 
Tel:86-534-2625881 内容保障:zjllsz2006@sina.com 网管:webmaster@dezhou.gov.cn
建议使用IE5.0以上  800*600分辨率浏览 鲁ICP备05030298号
Powered by dezhou.gov.cn VER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