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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简章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05-10-13    来源:德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一、 法规政策依据
  《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二、受理范围
  各类用工单位。

  三、应提交的资料
  (一)《德州市劳动用工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招工广告(一式三份);
  (三)招用外来劳动力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力的,应持《招用外来劳动力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力许可证》。

  四、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收区域;
  (三)招用的工种、岗位;
  (四)用工形式和期限;
  (五)招收的时间、条件和数量;
  (六)工作时间;
  (七)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福利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审批时限
  招用广告内容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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