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燃气总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是德州市建设委员会、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属的中型二类企业。承担着德州市部分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和德城区、运河开发区天然气管网的安全运行及民用户、工业用户、商业用户的安装、供气等配套服务工作,市重点窗口单位之一。
现公司已铺设天然气管道450余公里,覆盖德州市新城区、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燃气管网已基本形成。公司日输气能力20万立方米,日供气高峰15万立方米。现有工业用户11家,民用户近7万户,商业用户480多家,其中大灶1300多台,蒸汽锅炉155台。
一、服务内容
1、日常供气;2、移动、改装、增添燃气设施;3、事故抢险、抢修;4、查表收费;5、安全检查;6、燃气管线户内施工;7、灶具的维修与改造;8、液化气充装计量。
二、服务标准
1、日常供气
管道天然气在无特殊情况下,将对用户24小时供气并保证压力平稳。
2、移动、改装、增添燃气设施
(1)欲移动、改装、增添燃气设施,民用户需向用户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
(2)所提申请,用户发展办公室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未予以批准的,应说明原因,予以批准的,待用户交纳费用后,七日内给予供气。
(3)讲求信誉,严肃认真。公司对于用户签订的每一份燃气安装协议,都对施工事先进行了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无故拖延工期或未能及时交工的,按合同进行处罚。
3、事故抢险、抢修
(1)坚持24小时抢险值班制度,抢险人员个车辆随时待命, 及时到位。
(2)漏气、火灾等紧急事故,抢险值班人员接通知后,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按管道燃气系统泄漏事故应急方案进行抢修。
(3)一般户内设施故障,接通知后,30 分钟赶到现场并3小时内给予处理好。
4、查表收费
(1)抄收员每月查表一次,当月收费,收费按规定标准执行。
(2)抄收员要求抄表准确,误差标准不超过±4%。
(3)公司要求每位抄表收费人员都要发挥“四员”作用。即:抄表收费员、燃气普及宣传员、安全工作检查员、小型炉具维修员。
(4)抄表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并要求抄表人员进户后要直接到表前,无故不得滞留在用户家中。
5、安全检查
燃气公司定期组织业务和技术人员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防微杜渐,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
6、燃气管线户内施工
公司户内现场施工人员,要做到现场管理有序,物料不乱堆乱放,施工过程中保持用户家中卫生,做到完工迅速清理现场,清洁干净。
7、灶具的维修与改造
一般户内灶具故障,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用户家中,并在3小时之内修好(只收取材料费,不收服务费)。
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
维修人员进户后,直接维修炉具,不得无故滞留在用户家中。维修过程中应保持用户家中卫生。
8、液化气充装计量
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上下不超0.5公斤, 总体合格率98%以上。
三、投诉程序及咨询、服务
(1)若发现本公司服务人员在服务中有不履行职责的情况,请您在三日内投诉,我们将尽快调查落实,并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投诉电话:0534-2689777
(2)若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市燃气管理处投诉。
投诉电话:0534-2626251
(3)若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或对我们工程和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到燃气总公司办公室咨询或拨打电话0534-2687393,留下您宝贵的建议,我们将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居民给予奖励和衷心的感谢。
四、联系电话、地址
用户服务、室内拆、改、迁及维修电话:0534-2687393(经营处)
用户发展电话:0534-2638881(发展办公室)
管道抢险维修电话:0534-2681111(管网处)
总公司对外承诺服务电话:0534-2687393(经营处)
监督电话:0534-2689777(办公室)
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东路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