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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服务
发布时间:2005-9-20    来源:市公安局

一、我市已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遇到交通事故、火灾时,也可拔打110 、122 、119任意一个号码进行报警求助。
  二、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三、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出警的紧急报警、求助,110 民警将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四、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五、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六、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七、110拒绝骚扰,对于拔打110、122 、119 报警电话进行骚扰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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