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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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德州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德州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0MA3D3NFF1T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德州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德环罚〔2024〕第2-10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公司厂区东侧空地露天存放锅炉灰渣及污泥,存放区域地面未硬化,经查阅公司环评手续,锅炉灰渣及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该公司贮存一般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第十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3.43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8-1

执法主体名称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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