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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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利源纸业有限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德州利源纸业有限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德州利源纸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6MA3PUJ932U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德州利源纸业有限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德环罚〔202402

违法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

违法事实

该公司系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其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已于2023年进行了核定,应于20231231日前足额清缴配额38989吨,但该公司未履行该义务。

处罚依据

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通用处罚裁量表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03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8-7

执法主体名称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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