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25批 2021年9月29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2SD202109190072 | D2SD202108300046信访件回复结果“张大庄镇政府持续做好后督查,对于已取缔违规经营业户,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复不属实,根本没有取缔,宁津县张大庄镇喷漆企业白天不干,都是夜间偷偷干,镇政府及环保部门通过企业群通知喷漆业户9月26日后可以恢复生产,有检查的时候,也会提前通知企业停产。喷漆产生的挥发物及颗粒会污染宁津县第二水厂的水库,影响用水安全。“散乱污”企业属于镇政府管理,但是镇政府根本不管。 | 德州市 | 其他污染 | 9月20日,宁津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委、张大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宁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2021年5月份从全县考选科级干部中抽调29人组成6个督导组,分片区对全县13个乡镇(开发区、街道)开展环保检查。其中,督导二组联合张大庄镇政府开展逐村排查,并不定期对问题点位进行抽查,确保不反弹。为严厉打击违规喷漆业户,张大庄镇政府坚持在全镇44个村开展昼查夜查行动。5月份以来,抽调40名年轻干部组建“拳头部队”,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坚持每天开展日夜巡查,对发现的违规喷漆业户坚决予以取缔。2021年以来,在张大庄镇累计发现并清理取缔违规喷漆业户86家。 2.9月20日,宁津县委责成县重点工作调度中心牵头,联合张大庄镇政府、大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成立整改落实督导组,连续3天对违规喷漆业户开展夜查,前期已取缔的违规喷漆业户均未出现反弹,也未发现新增加的违规喷漆业户。 3.9月20日,宁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责成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核查。经查,2019年张大庄镇为督促辖区企业安装环保电能监控系统,组建了“张大庄镇环保群”,群内成员为张大庄镇政府人员和企业业户共275人。9月20日至23日,专案组通过详细查看群内张大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微信聊天记录及工作笔记,与部分环保工作人员谈话,实地走访群内20余家企业业户,未发现张大庄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利用企业群违规发布通知问题。综上,专案组对此线索予以了结。 4.大柳水库(宁津县第二水库)安装有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每季度开展监督性检测,最近一次为7月17日,其中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2.6mg/L(标准限值为6mg/L)、氨氮0.119mg/L(标准限值为1mg/L)、总磷0.03mg/L(标准限值为0.05mg/L),全部111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大柳水库取样检测,其中高锰酸盐指数为1.97mg/L(标准限值为6mg/L)、氨氮0.632mg/L(标准限值为1mg/L)、总磷0.041mg/L(标准限值为0.05mg/L)等9项主要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 2 | D2SD202109190065 | 德州市德城区港一馨园小区,小区绿化带经常被业主破坏种植树木及蔬菜,现在荒草众生。小区门岗处,每天22:00左右有业主打扑克,产生噪音。 | 德州市 | 生态 | 9月20日,德城区政府组织运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前期,运河街道办事处盐店口社区居委会对港一馨园小区毁绿种菜现象进行过集中清理,现绿化带内仍有部分杂草。小区门岗处夜间有打扑克现象。 |
属实 | 德城区政府责成运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导物业公司立即修整公共绿化带内树木枝干,清理绿化带内的杂物、杂草,并全面补绿种绿。同时,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值守,及时劝离打扑克居民,以免打扰住户休息。以上整改措施已于9月21日完成。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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