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一批)涉及德州市有关情况
索 引 号:
371402/2021_6498607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组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一批)涉及德州市有关情况
来源: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组     发布时间:2021-09-26

9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涉及德州市共6件。共涉及4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其中乐陵市1件、夏津县1件、齐河县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市农业农村局1件、市化转办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6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噪音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关闭】    【打印】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德州市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鲁ICP备0503029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32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