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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实施后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2-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0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后评估,现向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请依据合法性标准、合理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规范性标准及实效性标准对《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并于2月18日之前将意见建议扫描件发送至德州市水利局水政法规科邮箱,我局将认真对待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联系电话:0534-6073061

邮箱:dzslszk@shandong.cn

附件:《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0〕4号)              

              德州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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