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抓实领导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市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批示肯定,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运行、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政府合同清查等工作进行批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抓牢制度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法治建设过程管控、常态化法治督察等7项长效化机制,统筹法治建设作用进一步发挥。印发《德州市市级层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学法计划》,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抓深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等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开展德州市2024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城”主题活动,推动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依法治市能力”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
(四)抓紧法治督察。建立法治督察规范化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法治督察计划,遴选第二届法治督察员38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政府合同清理专项督察,发现并反馈问题54个,切实提升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
二、坚持重点突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高质量推进德州特色立法。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民健身、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德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修正)》,制定政府规章《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德州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以良法促善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印发《德州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推进合法性审查基层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跨域通收、全域联动”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德州市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2024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91件、同比增长83.56%,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
(五)全面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建立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组织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81次,法检系统与政府部门合力落实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44项联动任务,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我市“妥善化解华鲁恒升公司系列案件”入选首批省级府院联动典型案例。
三、坚持护航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法治为民实事”“信用+承诺+容缺”三联动极简办改革,信用审批事项扩展至超3000项,平均压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20%以上,累计惠及企业群众20余万人。搭建“1+12+N”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府、企业、社会三侧协同,推进40个德州特色“一件事”落地见效。创新“全流程廉洁审批智能查询评价系统”,实现审批环节透明化、全流程监督可视化。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印发《德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德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创新规范涉企执法“五全”模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推广“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入企检查、调研次数分别下降35%、29%,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获司法部发函肯定。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推出覆盖执法全流程的《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累计处理免罚、轻罚案件2336起,免罚、减罚金额1870余万元,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更加明显。
(三)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六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执法案卷评查,排查整改不规范问题1087个,废止2017年以来规范性文件88件。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2.3万人次,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760余次。聚焦突出问题推进专项监督,全市共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留置2人,调离执法岗位14人。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德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开展市政府合同专项清查,审查政府合同协议339件,推动各级各部门规范合同管理,依法履约践诺。
四、坚持为民宗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数字政府建设取得突破。广泛应用“山东通”平台,机关内部“一次办好”平台累计办件9.7万余件。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全市累计调用电子证照1735万次,打造水电气暖“极简办”“亮证执法”等“无证明”场景60余个,1500余个场所实现鲁通码“一码通行”。
(二)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市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救援人员2380余人次、大中型应急救援车辆100余辆、大型救援装备200余台。建设“最小应急单元”,建成基层应急救援站335个,向县乡应急救援队伍精准投放灭火、抗洪、保障等各类装备近3000台,基层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三)“八五”普法持续深入推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两单一函”制度改革试点。狠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医院、法治国企、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动普法工作向更加注重依法治理转变。开展“亮屏入户”、新媒体普法、小区物业视频普法专项行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创新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等便民举措,把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全市办理法律服务事项9.3万余件。
对照群众期望、上级要求和先进标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法治建设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法治为民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等。2025年,全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权责清单运用,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全面加强法治为民举措。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不断深化“八五”普法,切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关闭】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