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考察拟对合格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工作(包括A、B、C、D四类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2009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2009]38号)规定执行。体检定于9月26日、27日上午分批进行,体检表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体检严格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初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负担;招考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有权决定复查,复查费用由招考单位负担。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做出是否符合体检标准的明确结论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之者,视作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费用:男生每人290元,女生每人295元。
附:体检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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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考察合格体检人员 |
报考岗位代码为001-113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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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
2009年9月26日早晨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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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 |
德州市新城综合楼南大门前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东风东路1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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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考察合格体检人员 |
报考岗位代码为114-237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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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
2009年9月27日早晨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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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 |
德州市新城综合楼南大门前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东风东路1566号) |
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补做该项检查,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4、考生在市内可乘坐6路、5路、18路公交车到达综合楼。
附件:1、第一批考察合格体检人员名单
2、第二批考察合格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事局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