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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营运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0-08-31 来源: 交通综合管理办公室

营运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车主:
  你们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市区从事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营运是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安全系数低、制动性能差,无车辆保险,对己对乘客都不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顺应广大市民愿望,市区交通综合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市区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予以彻底取缔。首先,对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主进行登记,并由其签字,请主动退出营运市场,立即拆除加装的车棚及座位。其次,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由交警部门予以查扣、没收并拆解。第三,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执法部门办公秩序的车主或其他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理。
  希望营运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以城市发展大局为重,积极配合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停止营运行为,保障自身安全和乘客安全,做良好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和实践者,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市区交通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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