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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企业孵化器通过税收优惠审核
发布时间: 2012-01-20 来源: 德州新闻网--德州日报
  (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牟德智)近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已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严格审核,德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德城区金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列入享受税收优惠确认名单。
  根据相关规定,凡列入享受税收优惠确认名单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对其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目前,我省(青岛除外)共有2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上述政策,我市位居全省第4位。这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可享受300余万元国家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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