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系点制度.在食品经营业户中建立监督点,其主要职责是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动态信息,发现违法经营食品的可疑行为及时举报,为工商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到目前为止,这些直报点共提供线索120余条,经调查后立案查处率为60%以上. 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校园"活动.针对校园周边经营业户相对集中的现状,聘请15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成功走进48个中、小校园,并在这些学校中建立了48个12315消费维权工作站。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依托消费维权联络站开展工作,配合基层工商所的管片巡查员对校园周围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仅开学近一个月中,城区分局就接到校园食品义务监督员转来的线索30余条,极大拓宽了工商部门取得查办不合格食品案件的信息渠道。 三、对农村季节性、集贸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明确集贸市场开办者对市场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并通过在各集贸市场建立经营业户的临时监管档案、聘请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办法,对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管。(雷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