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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药监局严把“六个关口”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 2010-09-01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不断提升稽查办案质量和效能,在药品稽查工作中,严把“六个关口”。
  一是严把立案关。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不勉强立案,确保案件的质量和立案的时效性。二是严把证据关。在证据收集上,严格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禁违反程序调取证据。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认真鉴别和使用证据,发现证据存有疑点或含糊不清时,重新取证、补证、确保证据确凿和充分。三是严把审核关。实行案件合议前初审和合议后重审相结合,双重把关,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公平、公正。四是严把定性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和性质,做到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五是严把文书关。严格按照《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填写执法文书,表述得当、字迹工整,并确定专人进行文书审核,确保案件文书完整、整齐和规范。六是严把廉政关按照廉洁从政52个准则,教育全局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在下乡办案时不吃相对人一顿饭,不喝相对人一杯酒。
  多年来,由于该局严把“六个关口”在查处各类药械违法案件中,无一漏审、无一错案,没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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