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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制止小区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费问题
发布时间:2006-08-15 11:20    来源:市“中国太阳城”推进办公室

   

    4月30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小区物业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费问题。市政府尚泓海秘书长主持会议,市物价局副局长黄光金,市房管局副局长谭秀芹及皇明集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近日,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反映我市城区部分小区物业在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时收取安装管理费,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查处。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出台了市政府[2006]8次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小区物业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费是不当行为。我市正举全市之力推进实施“中国太阳城”战略,倾力培植太阳能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尽其力,用实际行动支持太阳能的推广利用,决不能人为阻挠和破坏。对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收取管理费既无法律法规依据,也未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严重扰乱了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影响了我市太阳城品牌创建和太阳能推广普及的进度,也侵犯了居民使用太阳能的权力。对此,要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二是立即停止不合理收费。由市物价局、房管局联合下文,通知各小区物业,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费。三是严肃查处部分乱收费小区物业。对擅自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费的小区物业,市物价局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找出反面典型,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是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行为。由市建委、物价局和房管局联合草拟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文件,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实施,以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业主及参与小区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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