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7月全面启动节能预警调控工作,并建立了全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周报告制度。采取停产、限产、限电、轮修、检修等措施进行调控,同时实施全市限电。截止8月15日,各县(市、区)累计减少能源消耗10.9万吨标准煤,全市限电减少用电量13600万千瓦时。
一、调控企业情况
全市有9个县(市、区)上报了《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周报表》,上报实施调控的企业共计31家,德城区3家、禹城市3家、乐陵市7家、宁津县8家、齐河县5家、陵县1家、临邑县1家、平原县1家、庆云县2家。其中,停产22家、检修8家、限电1家。
二、调控行业情况
调控共涉及6个行业,其中,建材企业7家、化工3家、钢铁8家、电力和热力4家、造纸1家、设备制造1家。重点调控的电力和热力、钢铁等两个行业减少用能量8.3万吨标准煤,占本期减少用能总量的76%。
三、减少产品产量和用能实物量情况
实施调控产品共15种,减少钢材产量2890吨、钢材2890吨、线材9.45万吨、生铁17.26万吨、合成氨6100吨、水泥8478吨、发电量45005万千瓦时。减少电力消耗21923万千瓦时、原煤3.73万吨、焦炭4.32万吨、热力2.91万吨。
今年上半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1. 27%。按照国家核算节能指标的要求,电力弹性系数需小于1,才有可能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的目标,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2.6%,远远高于GDP增长13.5%的速度,节能形势严峻。
实施节能预警调控以来,7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4.3%,成效显著,但电力弹性系数仍然偏大,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依然艰巨。而部分县(市、区)对当前节能形势还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和重视,预警调控措施不到位,9个县(市、区)用电量增幅高于全市增幅,5个县增幅超过20%,最高的达到28.6%,4个县(市、区)没有上报《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周报表》。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指挥部的要求,实施预警调控,加大调控力度,尽快把列入预警调控方案的企业实施调控,要紧紧抓住剩余4个多月的时间,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作更大努力,采取更果断有效的措施,确保超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重点项目与淘汰落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