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节指字[2010]2号
关于准备在全市实施用电调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运河开发区管委会、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
根据已公布统计数字和省指挥部通报,全市六月份用电量环比下降3%,工业用电量增幅也有所下降,但上半年我市用电量增幅仍然偏高,全社会用电量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工业用电量增幅居全省第六位。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明确指示,用电量的过快增长,将严重影响全市节能目标的完成。为了更好的完成今年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在五月份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参照经市级核定的GDP完成情况,按电力弹性系数小于1的标准,制定出本辖区电力调控措施,要包括具体的限电措施及调控限电企业名单、调控企业限电幅度,对于擅自开工的小钢铁、小化工等高耗能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乐陵、庆云、经济开发区、平原、禹城等今年用电增幅同比超过30%的县(市、区)更要深入查找用电增幅过快的原因,实施严格的限电措施,尽快降低用电量。请各县(市、区)将限电措施、限电企业名单及限电幅度,于2010年7月14日前报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市指挥部将自7月15日起每日通报各县(市、区)完成情况。
联系电话(传真):2687300 电子信箱:dzxqx@sina.com
附:2010年6月份分县(市、区)用电量
二Ο一Ο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调控 限电 通知
德州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0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