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德节能函字[2010]11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信局、经委):
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和《省经信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经信协字〔2010〕350号)要求,抓紧组织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将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节能办。
上报材料包括:1、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委)上报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正式文件;2、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3、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见附件、一式四份)和项目库文件电子版。
联系电话:2687105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