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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优发〔2010〕1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市委各部门,市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德州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2010年2月4日
2010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高效服务、高效落实年”活动开展,深入转变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积极推进科技防腐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强化行政问责和效能投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一、大力推进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建成纵向贯通市县、横向涵盖各领域的预防腐败网络。2010年工作重点是: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县都要成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从编办、法制、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完善网上权力运行系统。依托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德州”为枢纽的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借鉴先进地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分清权力事项、明晰权力流程、理清权力责任,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示以及权力运行动态公开,实现权力“阳光运行”。三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制定行政效能监察方案,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方案,将分散在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整合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监督;制定公共资金监管方案,将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四是协调推进软硬件建设。各级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坚持电子监察系统软硬件建设与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同步配套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确保电子监察设施与中心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快推进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公开、高效、便民、廉洁”的原则,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坚持以便民服务场所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服务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整合充实便民服务资源。年底前,市和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将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村居)建立便民服务站(点)。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要求,重点从三方面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行使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督促政府法制部门尽快编制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严格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期限,降低办事成本。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继续清理和减少收费项目,对保留的收费事项汇编成册,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严格规范中介组织经营服务收费,严厉查处行政机关利用职权变相收费和强迫代理行为。
四、积极推进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物价、法制、民营、经贸、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涉企收费“一费制”办公室。在夏津县先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再在市级和其他县市区推开。实施中,坚持企业自愿、职能部门支持、依法依规低限定费原则,坚持规费征收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供给方式不变“四不变”的前提,科学确定涉企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数额,确保公平公正。同时,逐步健全完善“收费公示”、“涉企检查备案”、“首违不罚”、“最低处罚”等配套制度。
五、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一是整合投诉资源。整合市长公开电话、效能投诉、信访举报、承诺热线、民生在线、德州廉政网投诉平台等投诉资源,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统一登记受理、归口办理、配合联动。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投诉的直接查处力度,对转下级和部门办理的投诉及时督查催办,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等严重损害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快查快结,严肃处理。三是突出治理“慢作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监督员的预警监测作用,开展“慢作为”专项举报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
六、继续做好机关效能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分别于6月、12月对市直部门、中央和省驻德单位开展“两评”活动,重点做好“四个”延伸,即:评议范围由部门向基层延伸,选择部分部门重点科室和基层站所纳入评议范围,使评议更具针对性;评议内容由绩效向突出问题延伸,并把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评议内容;评议形式由集中评议向问卷调查、电话询答、网络投票延伸;参评人员由平均分配向侧重企业及各界代表延伸。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力度,落实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等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统一实施奖励和惩处,对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将评议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建议。
七、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经常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照《德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损害发展环境案件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
主题词:印发 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安排 通知
德州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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