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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省、市推进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市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是为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而破旧立新的一项艰巨工程,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出发,作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决策,自2001年以来,先后分五批在全国取消和调整了2176项行政审批事项;省委、省政府结合全省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公布了100项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委、市政府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高度重视,自2001年以来,先后分三批集中取消或调整了582项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资格,行政许可(处罚)主体,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项目,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以及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六项清理规范”;在市级和9个县市区分别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集中审批,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项目依然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行政权力运行程序不够规范,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电子政务建设相对滞后,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市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推向深入。
一、认真把握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的总体要求
推进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深入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为统领,以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为重点,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要密切结合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集中审批和“一站式”服务;结合全市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流程,固化为系统程序,健全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的网络化运行,全力打造物理平台与网络平台互通互补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晰清理行政权力的工作流程
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的目的不仅在于静态的梳理,更重要的是通过清理实现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因此,要以推进行政权力清理为基础,以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以不断规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规范,努力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体系。
一要清理确认行政权力。要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进行双向排查,对所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既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三定”方案以及上级文件规定的权力,也包括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定的权力,确保权力无遗漏,彻底摸清权力底数。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要求,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
二要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各部门各单位在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分类汇总,填报行政权力事项。尽快编制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行政征收事项目录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经本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分类分批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在有关事项调整后,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要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是监督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本部门行政职权的特点出发,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制约有效的原则,遵循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树立党委政府形象、评议部门作风、衡量区域软环境建设的集中体现,必须集中精力,抓出成效。
一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认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公开审批事项,包括审批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要在办公场所和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规范审批程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要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要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尽力缩短审批时限,承诺办理期限。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能下放的下放,能委托的委托,扩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的管理权限,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级审查。
二要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对拟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绝不能因为审批项目取消而放弃或削弱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管理真空。对取消审批后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要抓紧制订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取消审批后由事后备案管理取代审批的事项,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事后备案管理制度。
三要严控审批收费行为。对相对人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特别是要加强对与行政审批关联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行政行为,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将中介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四、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
市政府已将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列入2011年的十大民生工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顺利展开,争取于2011年7月份初步完成中心机房和部分应用系统的开发。要密切结合全市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积极构建物理平台与网络平台互通互补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网络。
一要加快城乡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建设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涵盖各职能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城乡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应纳入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进驻中心的事项和部门进驻方式,对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的部门,要将该内设机构成建制进驻中心;对不能成建制进驻的审批事项要确保充分授权,严防出现“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对无法或不宜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也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二要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升工程,按照“一体化政务”、“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采用“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级推进”的“四统一分”模式,不再批准部门单独建设电子政务基础平台,整合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功能,集党务、政务和事务服务为一体,建成与各县市区相接、与全市各单位相通,功能完善、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市县共享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要逐步将全市有关部门分散建设的电子政务系统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各部门已经建设的局域网,要在进一步完善提升功能的前提下,及时实现与市级平台的联网。今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建设电子政务项目,无论是由市财政投资,还是自筹资金,都应由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上规划组织实施。上级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划拨的用于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也应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对此,财政部门要把好关。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更重要的是便于联网使用,实现资源共享。并不是不需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该争取的一定要全力争取,争取来的资金优先用于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只不过要统一建设。各县市区建设电子政务系统的方案也要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不能各行其是。
三要建设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要结合信息化建设,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和优化,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网上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在统一的网络运行系统进行。已建立业务网络系统的,要按照统一要求,完善相关功能,扩充应用范围,积极与市级平台联网,提供标准程序接口,纳入统一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与“网上政务大厅”的互联互通。个别不能进行网络运行的事项,也要按规定向“网上政务大厅”传送有关数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的业务系统,或者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开发的业务系统,凡不涉及秘密信息的,都要接入市级平台,接受统一管理。因网络结构、上级要求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实现接入的,要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采用相关技术手段解决数据共享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提供标准、规范、统一、科学的信息数据。清理的结果必须符合应用软件系统建设的需要,数据要完全,格式要统一规范。各部门凡不需保密的信息数据一律无条件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锁、截留信息数据,使所有业务数据向全市信息资源库汇集。
四要强化对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建设的组织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市级模式组建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建设工作。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要抽调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技术,并热爱这项工作的1到2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五、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围绕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围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全面查找各类行政权力的腐败风险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要围绕行政效能推进机制实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是围绕加强市场监督,建立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尚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综合监管机构的县市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建立起来,基本形成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投标平台运作,加快远程评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要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严查各类招投标领域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三是围绕创新监察方式,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运转,建立市、县两级电子监察系统。要密切结合全市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在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过程中,同步嵌入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电子监控,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察,切实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六、切实落实全市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责任
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直接涉及到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权力,也是一场利益的调整,改革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和阻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敢于攻坚碰硬,勇于从自身做起,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实现改革新突破。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里决定从市安监局、城市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人社局、财政局、环保局、物价局、药监局、编办、房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有关单位集中办公人员4月25日到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到,在市监察局的综合协调下,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即从4月25日到6月10日,完成全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全面;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专人负责。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些样板单位,发挥好典型的引路、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良好辐射效应。同时,市日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监察局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就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提出指导意见;市法制办要联合市编办对各部门各单位提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管理等问题,妥善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抓机关带基层,抓系统促行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严明纪律,加强督导考核。全市总体方案公布以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积极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碍工作进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需要强调的是,凡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列入职权目录和编制流程图的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均按自动放弃论处,不得再予行使,据此进行的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行为,由监察机关根据《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和《德州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行政权力清理审核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范围进行考核,确保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同志们,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为建设和谐德州、幸福德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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