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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深化“四化”建设 提升行政效能(摘要)
发布时间:2011-11-23    来源:
   

     

 

第62期

德州市推进廉政效能管

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


深化“四化”建设 提升行政效能(摘要)

——平原县工商局探索建立内部考核综合评价体系调查

   去年以来,平原县工商局立足工作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了内部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实现“权力清单化、服务标准化、要求数据化、考核经常化”,带动了干部作风的大转变,促进了机关效能的大提升,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大跨越,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机关”、“全省食品监管先进单位”、“全省政风行风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权力清单化。该局结合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清权、确权、规权、亮权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对每个科室、每个岗位的权力事项重新进行梳理,细化权力运行程序和节点,列出了权力事项清单。对照相关标准要求,确立共性风险点93条,个性风险点165条,划分为一、二、三级,实行分级预防。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把权力行使的责任落实到具体流程、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建立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每道程序之间上下牵制、相互制衡,有效遏制了随意行政和权力滥用。把重大决策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行政执法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服务标准化。该局再造工作流程,把登记注册、证件审批、行政执法等所有工作重新梳理,编制了新的工作流程运行图,明确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罚缴分离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做到每一个岗位都有责任主体,每一个流程都有明确标准,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文明服务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35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责任,用制度提高效率。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用信息技术固化行政运行程序,保证行政行为规范进行。建立了“日记录、月点评、半年述评”的动态监管模式,由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户代表对基层工商所工作情况及工作人员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双评”,征求建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求数据化。该局将所有工作全部进行目标分解量化考核,用数据来体现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优劣。将2个直属局、9个业务科室、2个协会和8个基层工商所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实现评价范围全覆盖。根据业务特点、服务性质,将评价对象分为业务科室和基层工商所两类,区别对待、差异化要求。将基层工商所的业务分解为11个大项、100多个小项,按照重要程度加权赋分,实行定量考核,杜绝人为因素。对考核不能完全覆盖的临时性工作,实行执行力考核,完成不加分,完不成相应减分。

  四是考核经常化。该局坚持“每季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年终总兑现”。建立“三专四统一”的考核机制,组建专门队伍、拨付专项经费、集中专门时间,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方法、统一标准,每季度末,由一名局领导带队,集中组织全部业务科室深入到基层各个工商所现场考核。由三位科室负责人随机组成一个考核小组,每项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打分,其他两个科室负责人监督,实行“五个当场”,即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指导,基层工商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由考核小组当场解释,考核成绩汇总后在全局公示。对打“人情分”、“面子分”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四个结合”:与督促工作相结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所),及时指出不足,研究整改意见,重点指导帮扶;与评先树优相结合,对成绩突出的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成绩落后的严格落实组织谈话和公开检讨制度;与干部任用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优先提拔重用先进个人;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对考核落后的科室(所)负责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跟班学习或离岗培训,促其素质能力尽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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