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范围:
城区北部、湖滨路以东、岔河以西区域。
服务内容:
1、 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
2、 冬季供暖和收费;
3、 供暖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4、 受理以南、北电厂为热源的用热客户的投诉。
服务标准:
1、供热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
(1)对客户新上供热工程及站内配套设施实行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一条龙服务。
(2)公司接到客户申请并确定入网后,三天内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一周内公司和客户协商制定出供热方案,并签订供用热合同。
2、冬季供暖与收费
(1)服务标准:在乙方二次管网设计安装合理、居室密封良好、管理正常的情况下, 室内通常位置的温度保持在18℃±2℃标准内。
本处所指“设计安装合理”,是指客户用暖管网、设施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依规范设计施工;管网选用材料、原料、配件的规格、型号、质量确实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居室密封良好”指门、窗不频繁开关,无明显缝隙,山墙、顶层加施隔热措施;“管理正常”指各楼支管道水流量调节平衡。管网无明显漏、放水,换热子站补水正常。
(2)收费标准:经物价局批准,取暖增容开口费按取暖建筑面积计算30元/㎡,取暖当年一次性收取;居民取暖费按照取暖建筑面积计算17.50元/㎡,每取暖年度单独计取;非居民取暖费按照取暖建筑面积计算24元/㎡,每取暖年度单独计取。如政府物价部门对取暖费、增容开口费价格进行调整或变动,双方则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
(3)采暖正常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
(4)采暖期间24小时值班,各供热站节假日正常供暖。
3、供暖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1)在采暖期间公司对供热设备及一次供水管网实行定期维修。采暖期后,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
(2)二次管网及采暖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并由客户负责维修。
(3)运行中若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快速赶到现场维修,确保客户及时供热。
4、受理市民投诉
(1)凡是对供热质量方面的投诉,属我方责任的,当日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并追踪办理情况直至落实。
(2)受理人员对待投诉要认真,耐心解答有关问题,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并对投诉内容作记录。
(3)供暖期间派专人定期测量客户室温。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4)定期走访代表客户,了解供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投诉电话:5086711
服务要求:
1、热情接待来访,对待客户和善,详细了解问题,耐心释疑解难;
2、迅速反馈信息,及时改进缺陷,不断深入客户,掌握情况全面。
3、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服务第一,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4、质量目标:安全运行,全年无伤亡事故。供热正常运行中室内温度保持18℃±2℃;客户对供热服务满意率为90%以上。
(200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