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转让房产需缴纳哪些税?
(1)营业税:房屋销售收入×5%;
(2)城市维护建税:营业税×7%;
(3)印花税: 交易金额×0.05%(买卖双方均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屋销售收入-房屋原值-税金-合理费用) ×20%;
(5)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6)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7)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
● 个人转让房产如何缴纳营业税?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 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转让所得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2)成交价格不实或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4)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减除项目有哪些?
(1)房屋原值:购置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款或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转让住房缴纳的税金: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3)合理费用: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 个人转让房产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1)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住房条件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批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3)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成交价格、扣除项目金额不实或成交价明显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其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土地增值税。
● 个人购买房产的时间如何确定?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或购房发票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其购买房屋的时间;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其购房时间按发生以上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购买公有住房的,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发票(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 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为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 个人转让房产申报纳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应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和申请代开发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买卖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3)原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或建造房屋时的缴税(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销售(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楼房)评估报告原件;
(7)建造房屋的建造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自建);
(8)装修费用发票;
(9)受赠、继承、离婚等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
(10)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1)有关部门出具的手续费、公证费、收据、证明等有效凭证。
● 个人转让房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或合同
↓
委托公司进行房产评估
↓
卖方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
卖方在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
向房管部门办理收件手续
↓
买方向财政部门缴纳契税
↓
在房管部门办理交件手续
欲咨询更多的税收政策,请登陆德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网站dzdsh.gov.cn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