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德州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公众参与
  个人 | 企业 | 三农 | 公务员 | 投资者 | 旅游者
你所在位置:
我国道路编号规则
发布时间: 2009-07-06 来源: 市交通局
  

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1、国道主干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主干线标识"0"加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国道放射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以北京为起始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按路线的顺时针方向排列编号,如G101北京至沈阳(简称京沈线)。国道北南纵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204 烟台至上海(简称烟沪线)。国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318上海至聂拉木(简称沪聂线)。

2、省道的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3、县道原则上以所在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方法在此不再赘述。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在线帮助 | 内容保障 | 网站维护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德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德州市信息中心管理并维护
Tel:0534-2625881 内容保障:zjllsz2006@sina.com 网管:dezhou7800@163.com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 鲁ICP备0503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