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交安技〔2005〕10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
及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系统各单位:
现将《 德州市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及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德州市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及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道路危险货物和旅客运输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指导思想: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 “ 平安交通 ” 为宗旨,坚持 “ 三个重于泰山、六个永恒主题 ” 的方针,认真汲取 “ 3.5 ” 道路客运和 “ 3.2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坚持 “ 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以车辆管理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原则,狠抓 “ 双基 ” 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原则:坚持 “ 八个不放过的原则 ” ( 即企业资质不符合条件的不放过;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从业人员不符和规定的不放过;整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放过;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不放过; “ 小车大罐"问题不放过;安全事故未处理的不放过;职工群众得不到教育不放过),依法严管、服务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和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通过开展安全整治活动,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及要求
这次集中整治的内容主要是汲取 “ 3.29 ” 教训,针对道路危险货物和旅客运输的薄弱环节,围绕 “ 三关一监督 ” 职责的落实,集中整治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的企业(单位、个体)的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举一反三,狠抓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的安全、有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一)全面审查经营资质条件,严把经营资质关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省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对辖区内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清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单位)应坚决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否则取消经营资格。
1 、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批发等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其运输单位必须实行内部独立核算。
2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资产总额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不少于车辆总价值的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银行事故赔偿保证金专户存款不少于50万元,同时办理承运人责任险。
3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不少于1O辆,新度系数不小于0.60,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交通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 — 2004) 一级车标准。
4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0%,安全和车辆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与所从事危险货物品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少于1.2人,并定车定员。驾驶员必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管理装卸、押运人员必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两倍,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区域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封闭型车库不少于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20%。
6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车辆及设施设备维修、安全与质量、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制度、规定。
( 二)全面审查车辆技术状况,严把车辆技术等级关
各县市交通局及运管部门要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的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清查,并符合以下要求。不符合下述要求的车辆责令停运,同时收缴《道路运输证》。
1 、经重新检测车辆技术等级符合交通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 — 2004) 一级车标准。
2 、罐车必须有质检部门核发的有效使用登记证明和符合GBl8564 — 2001 一级标准的技术等级证明。罐体核定载重量超过车辆载重量的车辆责令其停运,并到有关部门重新核定,否则收缴《道路运输证》。
3 、车辆警示标志灯、牌齐全有效,罐体颜色、环标清晰、准确。
4 、防静电拖带等附具齐全有效。
5 、配备了相应应急修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 三)全面审查驾驶员、管理装卸人员和押运员,严把从业资格关
各级运管部门要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的驾驶员、管理装卸人员和押运员进行全面审查,并符合以下要求。不符合下述要求的人员责令企业调离相应的工作岗位,同时收缴不合格驾驶员所驾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1 、按照交通部、省厅关于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有关规定,重新审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等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视同不合格,必须重新考试。从驾驶员名册中随机抽查2 O%的驾驶员,现场提问是否熟知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理化属性和事故处理措施,其中1 0%不能正确回答的,责令企业(单位)停业培训,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准许继续经营。
2 、重新审查管理装卸人员、押运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审查报考资料、培训教材或内容是否齐全、有效,考试成绩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在企业(单位)名册中随机抽取20%,现场提问是否熟知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理化属性、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措施,其中10%不能正确回答的,收缴该企业全部装卸管理、押运员的《操作证》,并责令其组织内部相关知识的培训,直至抽查符合要求。
( 四)全面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把企业(单位)自我约束关
各级运管部门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鲁交运〔2003〕40号)的要求,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以及车辆及其技术管理等情况,最终按照省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优秀企业考评条件和记分标准》(鲁运〔2004〕28号)进行1000分考评,总分数低于950分的企业(单位)限1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届时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取消经营资格。
道路旅客运输
( 一)全面审查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把好源头管理关
1 、全面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全市三级以上客运站必须纳入驻站管理范围,实施有效监督。
2 、按照省厅《关于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认真审查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安检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检查车辆出入库、 “ 三品 ” 检查等制度,坚持 “ 谁检查、谁负责 ” 的制度,严防 “ 三品 ” ,进站上车。检查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消防应急方案,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 、按照治理超员超限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客运站按车辆载客定额售票、检票和《客运班车安全卡》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进站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备有效。客运站发出班车是否超员、驾驶员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一律以该站签发的检票记录和《安全卡》记载为准,严禁超员车辆出站。
4 、检查双班驾驶员落实情况。按规定需要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长途客运班车,驾驶员必须在《安全卡》上有2人以上签名方为有效。
( 二)认真审查各项行车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把好车辆
安全运行关
1 、各县市交通局和运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双班驾驶员制度的落实,逐车审查是否落实到位。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单程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 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并集中时间对重点路段、时段进行路检路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及时做出处理。
2 、认真审查市内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夜间发车规定的执行情况。严禁22时至次日5时期间始发,并在当日24时前结束载客运行任务。省际超长途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行驶时间超过22时的,必须由车属单位落实固定或临时的途中休息点。各县市交通局和运管部门要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并逐一登记造册,由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存档备查。其中包括:车属单位、车号、车辆型号、座位数、行驶路线、发车时间、途中休息地点、时间、到达时间、驾驶员人数等,各市要形成制度。各企业要以制度形式,强制驾驶员每间隔3小时休息一次,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2 0分钟。
3 、加强包车管理。办理包车手续时,要严格审查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客运包车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运行。社会车辆不得参加加班、包车。学生和民工包车运输,原则上由三级及以上专业运输企业承担,承运单位领导或安全人员要逐车交待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包车两辆以上的要派安全人员跟车指导。对开行山区景点的旅游定线客车、包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
4 、审查途中 “ 三品 ” 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驾乘人员途中 “ 三品 ” 检查的责任和措施及执行情况,严防 “ 三品 ” 途中上车。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4月15日至4月2O日。主要任务是: 认真总结 “ 3.15 ” 道路客运和 “ 3.29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分析当前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形势、总结以往安全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就安全整治的意义、目标、措施、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的从业者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 排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 ” 的原则,结合年度查验,对辖区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同时,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要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阶段 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6月2O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针对安全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场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有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第四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6月2 1日至6月3 0日。各县市对辖区内安全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1日前报市局安全科技科。整顿期间,市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四、几点要求
( 一)提高对安全整治工作认识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隐患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交通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劲情绪,不断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深入扎实地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治重点,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 二)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
为全面搞好此次道路危险货物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市局成立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孙华斌局长任组长,刘德生副局长、刘传利主任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科技科,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的组织工作。各县市交通局、市局道路运输处、德州汽运总公司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报市局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三)落实安全整治工作责任
此次安全整治活工作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运输管理和交通稽查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对每一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和整治,确保整治效果。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文明行业(单位)、安全杯 ” 等评选资格。
各县市要在 “ 五、一 ” 黄金周前后各一周的时间,进行24小时全封闭检查, “ 五、一黄金周 ” 期间继续搞好路检路查工作。
( 四)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县市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研究和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工作,一是建立与安全监督、公安、质检部门的联系制度;二是建立与交通稽查的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路检路查的力度,形成威慑力;三是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有客运、货运、安全、车辆技术、培训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办公机构,对有关企业资质认定、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进行集体研究、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增强监管的民主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 五)探索新技术应用,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含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督导运输企业推广应用GPS卫星定位和行车记录仪技术,改善营运组织调度系统提高车辆运行安全系数,强化车辆运行的动态监管,增强事故处置的应急能力。客运车辆和运输剧毒、强腐蚀、爆炸、辐射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
主题词: 安全 整治 通知
德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