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考招生考试
(1)政策依据:按当年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基本条件
1 、凡有本市常住户口、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 、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年龄不限,文化程度可以是初中应往届生、高中在校生。
3 、凡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均可报考职业高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考生也可报考一年制的职业高中(中专)。根据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招生专业,考生可实行跨县市区报名。
(3)报考所需材料和程序
1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委(教育局)普教科。
2 、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其他考生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体育考试合格证书、户口簿或身份证。
3 、报考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分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分别填报志愿。
4 、报名收费: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务费。
5 、考试时间及科目:按当年的文件规定执行。
(4)监督与处理
1 、对于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组织,考生或家长有意见或发现有违纪情况,可向市教育局纪委、基础教育科等部门反映。
2 、对来信来访,做好情况反映的反馈工作及举报情况的处理工作。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2321164 ,邮政编码:2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