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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可直接受理专利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 2005-10-17 来源: 市知识产权局
  

经省知识产权局授权,我市知识产权局自2005101日起可直接处理我市辖区的专利侵权纠纷和调解我市辖区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这将促进我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更好开展。以前,在我市发生的专利纠纷要到省知识产权局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不利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高效开展。


我市获得专利纠纷处理资格后其收案范围包括:(一)专利侵权纠纷;(二)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费用纠纷;(三)专利许可合同纠纷;(四)专利权转让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五)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纠纷;(六)专利申请权纠纷;(七)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等纠纷;(八)其它应当由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纠纷。


如有上述专利纠纷可向当地知识产权局申请处理。


咨询专线: 268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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