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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局受理条件及所须材料: <一>、受理条件: 1、被请求人或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德州市辖区内;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请求事实理由; 3、有被请求人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证据材料; 4、必须专利权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5、当事人未就该专利案向人民法院起诉。 6、交纳案件受理费(暂免)、案件处理费500~1000元/件。 <二>、所需材料: 1、填写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一式二份; 2、专利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提交交纳年费票据或专利登记簿复印件)、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提供申请专利的照片的清晰图片)各二份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3、委托代理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如为实用新型专利,我局经初步检索可根据专利情况要求请求人提供检索报告。 5、若为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须提供专利许可合同等相关材料。 6、被请求人侵权的证据。⑴.被请求人工商登记资料;⑵.涉嫌侵权样品(涉嫌侵权产品);⑶.生产、使用、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证据(如销售发票、收据、报价单、产品宣传广告材料、生产任务单、出仓单、公证书等)。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二、请求人(委托人)的地址须详细,否则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请求书中的代理人是指代理本案的委托人。 三、请求人提供的被请求人名称、地址须准确无误,否则本局将不予立案。 四、请求人要求撤回请求的,须向本局提交撤回请求书。 五、本局通知请求人参加口审,请求人未能出席,本局将中止本案。 六、按《专利法》规定,本局对请求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只能进行调解,不能作出裁决。 上述须知如无异议,请求人签字的日期为请求书提交日
附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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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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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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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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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求
人 |
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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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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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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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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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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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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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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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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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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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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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请求人 |
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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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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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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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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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处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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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和附件清单:
1、专利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专利缴费收据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
4、被请求人侵权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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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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